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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改造内容简介社会主义改造的评价是什么?

时间:2019-01-15 13:40:53编辑:锐锐


1955年下半年,不少大中城市出现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趋势。11月,中共中央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人会议,加强了对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领导。这时,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兴起,最后地断绝了资本主义和农村的联系,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条件已经成熟。

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是使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

1956年1月10日,北京首先宣布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接着,上海、天津、广州、武汉、西安、重庆、沈阳等大城市以及50多个中等城市相继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在1956年的第一季度末,全国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私营工业已达到99%,私营商业达到85%,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出一系列指示,对民族工商业者的选举权、工作和生活作了充分保障,使民族工商业者在不太勉强的情况下接受社会主义,从而保证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浪潮中,也存在着过急、过快和过粗的问题。

同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还顺利地开展和完成了对于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为新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创造了条件。

社会主义改造的特点

一、通过和平方式实现

历史上社会制度的更替,一般都是通过暴力斗争的方式实现的。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从不同的方面阐述了通过合作化改造个体农业,通过和平赎买方式改造资本主义所有制,但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这些尚处于理论的形态。

在列宁那里,尽管有了合作化的实践,有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实践,试图对俄国资本主义进行赎买,但没有实现,实际上是对俄国资产阶级进行剥夺,对个体农民经济也是采取强制消灭富农的方式。而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则是通过和平的方式实现的。

二、采取逐步过渡方式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呈现出阶段性的特点。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三个阶段:组织农业生产互助组、发展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具有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国家资本主义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基本途径。我国的国家资本主义也经历了三个阶段: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个别企业、个别行业的公私合营;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三个阶段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所包含的社会主义成分逐步增加。

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同样经历了三个阶段: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小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供销合作社、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

三、与工业化同时并举

社会主义改造特别是农业合作化,促进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它为工业化提供粮食和原料,为工业化积累资金,为工业品提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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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改造之间也是互相促进的。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不仅具有资本主义倾向,而且同民族资产阶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只有实行农业合作化,才能割断城市资产阶级同农民的联系,以利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也只有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后,才能巩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